本校「教師教學績優獎」之訂定,在為鼓勵教學優秀教師,教務處每年發文至各院,由系院推薦優秀教師,並經過教評會三級三審制度,遴選獲教師教學績優教師。並於校務會議由校長親自授獎,鼓勵教師持續於教學領域的精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