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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校為協助本校教師提升教學品質,增進師生互動,爰依輔仁大學教學評量辦法第七條規定,於教務處設「教學設計與互動評量委員會」。

委員會任務如下:
一、 推動教學設計之理念,並舉辦相關活動。
二、 依據本校教學成果獎勵辦法,就申請案進行專業審查與評選。
三、 依據本校教學評量辦法,設計全校性教學評量問卷,並接受教學單位委託,進行網路施測與評量結果統計。

  • 本會置主任委員一人,由教務長擔任之;置副主任委員一人,由教師發展與教學資源中心主任擔任之;並置委員若干人,由院級單位推派教學表現績優之教師代表各一人、教務長委請相關院系所推派專業代表兩人及業務單位主管四人(資訊中心主任、組長、教務處課務組組長及教師發展與教學資源中心主任)組成之。
  • 前項各教師代表及專業代表之任期一年,得經由推派單位之推薦連任之。
  • 本會為推動前條所定之任務,得設各種工作小組,各置召集人一人、成員若干人,由委員互推產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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